业务概述
综合授信是指我行提供一年期一定金额的外币综合性融资业务。在此期限和额度内,企业可以在规定的业务品种上循环周转使用。年度综合授信适用于融资业务、担保业务、国际业务等融资业务和信用支持项下的品种授信。
融资业务授信包括:短期贷款、商业汇票贴现、出口押汇、打包贷款、应收帐款保理等业务。
信用支持授信包括:融资担保、非融资担保、发行有价证券担保、延期付款担保、付款承诺担保等业务。
业务说明
将外币业务、传统意义上的信贷业务和国际结算项下贸易融资业务、担保业务融为一体打包授信,以简化逐笔授信操作环节,节约授信申请人的时间精力和资金使用成本。根据授信申请人的需求和状况,既可分具体业务品种,也可不分具体业务品种核准最高授信额度;对具体品种核定授信额度之和可以大于综合授信额度但客户实际使用的各品种额度之和不能超过授信额度。
业务特点
1.简化逐笔授信环节,提高授信、用信效率;
2.企业在额度内可周转循环使用授信;
3.众多业务需求合一申办,一定范围内调剂使用。
申请条件
1.申请企业的基本条件
(1) 符合我行的一般贷款条件;
(2) 资产质量高,清偿能力强,经营效益佳;
(3) 经营管理团队具有良好素质;
(4) 无逾期、欠息等不良记录;
(5) 已与我行建立了良好的信用关系;
(6) 外汇融资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外汇管理要求;
(7) 符合我行信用评级要求。
2.申请授信需提供的材料
(1) 营业执照(副本及影印件)和年检证明;
(2) 法人代码证书(副本及影印件);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必要的个人信息;
(4) 近三年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业主权益变动表以及销量情况。成立不足三年的客户,提交自成立以来年度的报表;
(5) 本年度及最近月份存借款及对外担保情况;
(6) 税务部门年检合格的税务登记证明和近二年税务部门纳税证明资料复印件;
(7) 合同或章程(原件及影印件);
(8) 董事会成员和主要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名单和签字样本等;
(9) 若为有限责任客户、股份有限客户、合资合作客户或承包经营客户,要求提供董事会或发包人同意申请授信业务的决议、文件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文件或证明;
(10) 股东大会关于利润分配的决议;
(11) 现金流量预测及营运计划;
(12) 授信业务由授信委托人办理的,需提供客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13) 其他必要的资料(如海关等部门出具的相关文件等);
(14) 我行要求的其它材料。
3.担保
(1) 保证担保:担保企业除比照授信申请人提供类似材料外,还应提供股东会/董事会决议;
(2) 抵(质)押担保:抵(质)押物所有权证明文件、抵(质)押物评估报告或价值证明。
办理流程
1.企业向我行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2.我行审核授信申请并调查、核实申请人和担保人情况;
3.我行按程序审批同意授信后,与企业签订综合授信合同和担保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
4.企业在批准的授信额度内使用具体授信时,经审核提供相关资料合规后,即予授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