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概述
小企业贷款泛指对单户授信总额等值人民币500万元(含)以下和企业资产总额人民币1000万元(含)以下,或授信总额等值人民币500万元(含)以下和企业年销售额人民币3000万元(含)以下的企业,各类从事经营活动的法人组织的短期外汇贷款。
产品细分种类
小企业信贷业务项下的授信业务品种仅限于短期授信业务,包括外汇流动资金贷款、周转贷款、循环贷款、贸易融资、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保函,贷款承诺等表内外授信和融资业务。
申请条件
1.申请企业基本条件
(1) 各类所有制和组织形式的小型企业及个体经营户均可申请;
因企业规模、贷款余额缩减而进入小企业范围的中大型企业、纳入集团(关联)客户管理的企业、小型房地产开发企业等,不纳入小企业贷款的范畴。
(2) 外汇融资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外汇管理要求。
2.申请材料
(1) 借款申请书、经年检的企业营业执照和摊位证等足以证明其经营合法性和经营范围的有关证明文件、企业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特殊行业需提供特殊行业经营许可证);
(2) 开户许可证、贷款卡;
(3) 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纳税证明和电费交纳单据;
(4) 企业最新公司章程、验资报告或非独资企业的各股东有关出资协议、联营协议或合伙企业的合同或协议等;
(5) 企业在我行(或他行)结算账户资金清单;
(6) 采用保证方式的,须提供保证人同意保证的书面文件。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为保证人的,还应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承包经营企业为保证人的,还应提交发包人同意该保证担保的书面文件;
(7) 专业担保机构为保证人的,还应提供合法的验资报告;
(8) 采用抵(质)押方式的,须提供抵押(出质)人同意提供抵(质)押担保的书面文件和权属证明,抵(质)押物清单及价值证明材料;
(9) 企业近两年财务报表,不满两年的提供近一年财务报表;
(10) 我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