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托收项下出口信用证打包贷款
业务概述
第三方托收项下打包贷款业务是指出口商(申请人)根据进口商所在地银行开来的信用证向我行申请的短期外币流动资金贷款,并将正本信用证存放在我行指定的一家办理结算的银行,用于出口商在该信用证项下出口商品的生产、采购、包装及出运的资金需求。
业务特点
出口商(申请人)在生产或收购出口商品过程中,遇到资金周转不足时,可凭正本信用证向我行申请融资,待货物出口款项收妥后,再偿还贷款,提高申请人资金效率。
申请条件
1.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通过年检并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法人;
2.非外汇局公布的“关注企业”、无不良记录;
3.信用证的条款符合我行及结算行要求;
4.符合我行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风险管理要求及放款条件。
办理流程
1.申请出口信用证第三方打包贷款信用额度;
2.提交《打包放款申请书》;
3.提交我行正本出口信用证的原件副本,并将信用证正本提交我行指定结算银行;
4.签订《出口信用证打包贷款合同》;
5、申请人与我行、结算行签订三方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