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证项下出口原币押汇贷款
业务概述
出口原币押汇贷款业务是指出口商(申请人)向我行指定的收汇银行提交信用证项下收汇的原始单据作为担保,由我行根据申请人所提交的出口单据进行有追索权的融资。
业务特点
申请人只要提交单证相符的出口单据,我行即向申请人提供原币贷款并保留追索权,申请人得以提前获得融资,减少在途资金占用,改善现金流量。
申请条件
1.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通过年检并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法人;
2.非外汇局公布的“关注企业”、无不良记录;
3.构成相符交单要求的或我行认可的其他要求;
4.符合我行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风险管理要求及放款条件。
办理流程
1.申请押汇贷款信用额度;
2.提交《出口押汇申请书》;
3.向我行提交信用证和原始单据的真实副本并将正本提交我行指定的收汇银行;
4.签订《信用证项下出口原币押汇贷款合同》;
5、申请人与我行、结算行签订三方协议。
